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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召开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8日10:00起,至2019年9月2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 件 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B座2701室
联 系 人:张嵩
联系电话:021-58409761
电子邮箱:aimujie@mj-capital.cn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延期有关事项的提案》(见附件一)。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9月16日,即截止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7:00,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1、本次会议接受纸质或电子版的书面投票,表决样式见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通过本公告规定的邮件授权方式或短信授权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指定交易的销售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9年09月18日9:00起,至2019年09月25日18:00止的期间内(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收件人:
收 件 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B座2701室
联 系 人:张嵩
联系电话:021-58409761
电子邮箱:aimujie@mj-capital.cn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高效规范地行使,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建议的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邮件、短信等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办理纸面授权的文件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寄授权文件或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的柜台办理授权事宜。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送达纸面授权文件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与表决票送达方式一致。
2、邮件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通过邮件进行授权操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aimujie@mj-capital.cn,标题注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授权委托书”。
3、短信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可通过短信、微信、QQ等社交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微信号、QQ号等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信息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适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
(4)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5、授权截止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17:00。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纸面授权委托书寄送、专人送达给基金管理人的,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表决截止日后2天内(即2019年9月26日-27日),若在表决截止日前,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行使完毕,即以表决权行使完毕之日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3、本次通讯会议计票将在公证机关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简称“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下由基金管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如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或无法辨认或相互矛盾,视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但不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 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 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无效表决;
③ 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延期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嵩
电子邮件:aimujie@mj-capital.cn
2、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联系人:高渊
电子邮件:gaoyuan786@pingan.com.cn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陈思清
联系电话:021-32170132
九、再次或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授权
(一)根据《基金合同》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而不能成功召开,召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二)授权
发生上述再次或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同一议案进行审议的情形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授权他人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再次或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纸面授权委托书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和纸面授权委托书。
2、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附件一:《关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延期有关事项的提案》
附件二:《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延期有关事项的提案.pdf
附件二: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pdf
附件三: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