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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致: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人
感谢您投资由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杭州昇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昇翔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最终投资于国内外知名艺人演唱会项目(简称“演唱会项目”)。
根据合伙企业管理人上海钜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钜赋”)向本基金披露的情况,本基金投资期内,由于项目方优歌和其实际控制人曾杰、法定代表人武婧(统称“还款义务方”)在演唱会承办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未将部分演唱会回款划付至由钜赋与优歌的共管账户,并最终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投资收益和向本基金投资人按期分配。
鉴于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就此重大事项向您报告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8月5日委托律师方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对项目方优歌、曾杰及优歌法定代表人武婧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开庭信息如下:
1) 时间:2019年10月10日13:45分
2)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本部第十七法庭
3) 入院登记步骤和注意事项:
a) 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法院安检室进行安全检查
b) 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拍照登记
c) 领取工作人员派发的出入证
d) 有序排队进行登记,请脱帽、摘口罩和墨镜。
本案件为公开审理案件,各基金投资人可按照上述信息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由于法庭容纳量有限,请有意愿旁听审判的各基金投资人本人出席或者委托1名代表进行旁听。
2.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8月23日在本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aimujiechina.com/news.htm发布《关于召开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简称“公告”),对关于“《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期限和存续期限延长至基金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的提案进行投票。该提案投票已于2019年9月18日10:00开放,并将于2019年9月25日17:00关闭。请各位投资者按照公告说明的方式及时行使表决权。
3. 2019年9月16日,本基金收到向合伙企业管理人钜赋出具的《杭州昇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五次分配公告》(见附件)。根据公告内容,昇翔合伙企业向本基金分配共计人民币500,000.00元,剩余金额将作为合伙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差旅费、托管费、代理记账费、审计费等。公告称,详细的数据将在昇翔合伙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
本基金现已收到上述回款人民币500,000.00元,并拟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银行申请分配。
本基金管理人将保持一贯的勤勉尽责的态度,以保障全体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义务,全力进行风险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竭尽所能维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