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关于重大事项的第三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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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91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2日11:07:16 打印此页 关闭

致: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人

感谢您投资由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杭州昇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昇翔”或“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最终投资于国内外知名艺人演唱会项目(简称“演唱会项目”)。本基金投资的杭州昇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合伙企业型基金,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钜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钜赋)。

根据合伙企业管理人钜赋向本基金披露的情况,本基金投资期内,由于项目方上海优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优歌”)和其实际控制人曾杰、法定代表人武婧(统称“还款义务方”)在演唱会承办过程中违反约定,未将部分演唱会回款划付至由钜赋与优歌的共管账户,使得本基金无法在基金存续期内获得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投资收益和向本基金投资人按期分配,并最终导致基金无法在约定的退出期内顺利退出。

鉴于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就此重大事项向您报告如下:

一、    基金延期事宜

由于本基金到期日为2019831日,根据基金合同“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第(一)条:“当出现下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决定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及该章其他条款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就本演唱会基金延期事项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简称“会议”、“本会议”)。

我司向上海市静安公证处申请对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统计过程的公证,公证处于2019823号受理该申请。我司于2019824日在我司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召开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简称“公告”)、《附件一: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延期有关事项的提案》、《附件二: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表》、《附件三:艾募杰飞翔优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根据公告,2019918日上午10点至925日下午5点为议案表决期。927日,公证人员与我司工作人员对表决结果进行了现场的计票统计。

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票数

所代表基金份额(万份)

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比例

出席票

14

1775.1648

43.30%




占出席票的总份额比例

有效表决票

13

1685.0549

94.92%

同意票

9

1090.3297

61.42%

反对票

4

594.7252

33.50%

弃权票

0

0

0

2019114日,我司已收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因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公证书证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及表决票的收集过程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所取得的出席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持有份额,未能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鉴于上述情况,又因本基金未能按预计时间收回投资款项且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续基金层面的处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或重新发起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如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和成立清算组,该清算组将负责基金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相关事宜。

二、    基金诉讼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98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对项目方优歌、曾杰、武婧(简称“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简称“案件”),法院当日受理了该案。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审理进行排期,并初定于1010日进行开庭。期间,基金管理人和代理律师一直持续就案件的最新进展与法院进行沟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起诉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向被告进行邮寄送达。108日,我方收到法院通知,由于向被告邮寄送达过程中存在拒绝签收、地址失联、文书退回等情况,法院无法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因此法院确认原定于1010日的开庭延期。

经沟通,法院在二次邮寄送达失败后于1021日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并将于近期在人民法院公告网进行公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和代理律师将持续跟进该公告送达程序的进展,保持与法院的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将保持一贯的勤勉尽责的态度,以保障全体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义务,全力进行风险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竭尽所能维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上海艾募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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